“這一事例表明,金屬檢測安檢門和法律法規一樣,不是講‘面子’的,無論有哪些書面通知,它只用事實說話,違背了,就需要遭受相對的懲罰。”月10日晚,蘇州欣蒂昊安檢設備有限公司經理、法院金屬檢測門研發總監鄒智強在進行教導學習法律知識時,以案說法。
據報道,去年10月16日,群眾羅某攜子彈進到武候法院安全檢查服務廳,在過金屬檢測安檢門時被控制。
原來,被告方羅某進到武候人民法院安全檢查服務廳,過金屬檢測安檢門時,安檢門檢測到金屬物并發出了警報,值勤法警在發現警報是對羅某進行了排查在其身上查到兩枚子彈狀物品,并立即對羅某進行了控制。根據手動式檢查的方法,安全檢查法警從羅某身上搜到兩顆子彈。在保證羅某的身上無別的違禁品后,安全檢查警察了解其子彈的來源于,羅某的老戰友贈予的紀念物。接著,法警隊領導干部將當場狀況向上級部門報告后起動與公安部門工作機制,將羅某和兩顆子彈一并轉交至公安部門開展進一步的辨別和處理。
據武侯區機投鎮派出所民警信息反饋,經辨別,收交物件為79式7.62mm子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部門依規給予羅某治安拘留五日懲罰,并進一步跟蹤兩顆子彈的來源。
據鄒智強詳細介紹,近些年,為助推社會發展平安建設,該企業堅持技術創新,破舊立新,成功發布了三維安檢門根據智能化閘機、智能化人證核實終端設備、智能安檢門、智能化測溫系統和數據管理平臺連接,實現了安全檢查智能化、數據化,非常適用司法機關,監測站等場地安全檢查。